丹东审结一起恶性报复杀人案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宋杰、黄河、高松日前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。
1999年12月12日傍晚6时多,丹东东港市捕捞养殖大户盛吉贵在马路上被两名持枪凶手杀害。盛吉贵原是一名普通工人,家里生活困难。1985年盛下海从事捕鱼和养虾,事业逐渐发展壮大,成为东港市捕捞养殖大户。犯罪嫌疑人宋杰心生嫉妒起了杀人恶念。宋找到小舅子黄河密谋,雇来高松等两名杀手将盛吉贵杀害。丹东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宋杰、黄河、高松在共同杀人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且事实、证据清楚,依法判处三人死刑。